立法禁止!为幼儿园“抢跑”定红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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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儿童入园,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;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,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,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、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。
8月28日,《学前教育法(草案)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。草案对学前教育的定位、机制、队伍、经费、监管等方面都做了细致、严谨的规定。学前教育法将与义务教育法形成无缝衔接,共同以法律的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。
近年来,学前教育发展迅猛,也存在很多乱象,其中饱受诟病的就是幼儿园小学化倾向。学前阶段,被很多声音定义为“不能输的起跑线”。一些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,用应试标准量化孩子学习成长;很多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为了突出招生优势,盲目迎合家长需求。比如有的幼儿园一味追求书本知识,以孩子能够背多少首古诗、记住多少个单词、认出多少个汉字为奖励标准;有的幼儿园过分强调课堂规矩,要求孩子必须长时间端坐在椅子上,搞得课堂氛围特别紧张;有的培训机构更是提前让孩子学习小学一、二年级的课程。
幼儿园小学化危害巨大,背离了学前教育的初衷,完全是一种短视和功利的行为。从孩子的角度来说,不重视综合素质的培养,不顾孩子自身的个性,搞填鸭式教育,不仅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,剥夺童年快乐,更可能挫伤孩子的学习兴趣,影响了身体和心理健康,造成伤仲永的遗憾;从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来看,在幼儿园就给孩子教授小学课程,不仅存在重复教学,浪费教育资源,更可能使孩子的基础水平参差不齐,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,加深已经卷到可怕的教育焦虑。
适合学习的年龄一再提前,学前所要学习的内容一再增加,学前小学化趋势明显,被绑架的家长苦不堪言,被逼学习的孩子更是有苦难言。此次《学前教育法(草案)》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幼儿园要去小学化。教育部曾就幼儿园“小学化”开展过专项治理,也就推进幼小学衔接出台过指导意见,取得一定的效果,但终究比不上法律的强制性。《学前教育法》明确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之间的界限,就是要用法律武器根治幼儿园小学化顽疾,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后果,接受法律惩罚。
办好学前教育,是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,而不是受到拔苗助长的超前教育。让学前教育发展更正规更有效,除了幼儿园要遵守法律,不违规教学;家长也要守法,摈弃抢跑思维,不能逼着学龄前的孩子学这学那;监管部门也要担起责任,做好管理。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,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,还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,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形成合力。
(原题为《立法禁止!为幼儿园“抢跑”定红线》 作者 孟雅檀 来源 北京晚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