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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世界热闻】衡阳法庭笔记|一个要离婚一个要50万赔偿,可是理由都很奇怪

2023-06-15 05:42:47 中国衡阳新闻网


(资料图)

陈美(化名)与程云(化名)均系衡东草市镇人,双方于2016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,因陈美为家中独女,要求程云入赘,程云欣然答应,双方于2016年年底登记结婚,并按当地入赘风俗办理婚宴。

婚后,双方育有一子一女,均随女方姓陈。近两年,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,陈美以“夫妻感情破裂”为由诉至衡东法院,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,并主张两婚生小孩均由陈美抚养,程云支付抚养费。庭审中,程云辩称其为第一次恋爱,对陈美一心一意、感情深厚,因此其坚决不同意离婚,若法院判决离婚,则要求陈美赔偿损失50万元。(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 通讯员贺诗魏整理)

法院判决:陈美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同时对程云索赔50万元的辩解意见因于法无据,法院不予采纳。最终该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。

法官说法:我国民法典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,同时规定有“夫妻互相忠实”之义务。即使程云提出其与陈美为第一次恋爱即结婚,陈美婚前有过多次恋爱史,也不代表陈美就已违反夫妻忠实义务,因此程云主张赔偿于法无据,依法不能得到支持。

记者手记:这个逻辑关系有点复杂,小记表示看不懂。